南陵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秦小宝发布:《南陵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来源:南陵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发布地点:南陵县住建局

发布单位:南陵县住建局

人:南陵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秦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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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本次发布会。我谨代表南陵县住建局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将《南陵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向社会公众进行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认真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县住建局紧密组织起草工作。《方案》主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制定的《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编制,经征集各部门意见,并综合考虑我县具体实际,最终形成此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及查处方式、整治重点、时间和步骤、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共六个部分。

工作目标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各类乱象,有效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整治范围及查处方式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全面自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治;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整治重点方面。分别从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服务、物业服务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部门联动,整体协同,统筹推进,全面提升我县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能力。

在时间和步骤方面。共分3个阶段实施: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和整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责任分工方面。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得力人员具体负责涉及本单位的整治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的部门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保障措施方面。共分为4点,分别是成立组织机构、畅通监督渠道、严明工作纪律、探索长效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及时研究完善房地产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探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机制。

四、《方案》中提出的“整治重点”展开解读

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购房款、首付款、订金、诚意金、预付款;商品房销售收取“茶水费”等费用、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2.未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有关信息。3.未按照规定进行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4.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将未通过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或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延期交房未履行违约责任。 5.挪用交易监管资金。6.建设单位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7.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8.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散布不实信息。9.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服务方面。 1.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2.通过发布虚假房源广告、虚假图片、不实价格信息等招揽 业务,隐瞒影响房屋出售、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购房或租房。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4.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 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费用。 5.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 出房屋赚取差价。  

物业服务方面。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2.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3.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4.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5.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五、《方案》预期成果

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实现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方案》的出台,为我县振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方法。下一步,我们将牵头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进展情况也将适时向社会发布。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房地产领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更加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向社会解读房地产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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