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7日
发布地点: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7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持人: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连玉
发布人: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南陵县文物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县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向大家介绍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情况。
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起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安徽省、芜湖市先后对做好全省、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南陵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南陵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通过文物普查,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完善文物保护相关机制,完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通知》明确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内容。主要是对我县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大遗址、革命文物、工业遗产等进行调查登记。普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通知》明确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时间安排。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开展宣传动员等。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公布普查成果。
《通知》明确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要求。成立以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双组长的普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包括19个县直相关单位。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具体负责普查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协调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进全县普查工作。
在省、市普查办的指导下,我县已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普查准备工作。县普查办制定了印发了《南陵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南陵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成立了以文物保护机构专业人员、文化工作者等为主体的普查队伍,并组织普查骨干参加了省、市的业务培训。2024年5月11日,我县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对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目前,普查工作队已正式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工作。
南陵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记我县不可移动文物200余处,是全省的文物大县之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南陵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依据统一的普查底图和采集软件,认真开展实地调查,全面掌握我县文物资源状况,切实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讲好南陵故事,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重要内容和内在支撑,为加快建设市域南部副中心、建设“强优美富”现代化六个南陵提供坚实的文化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