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取水许可审批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19-12-09 09:44信息来源: 南陵县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刁午诚 字体:【  

4取水许可审批.doc《办事指南》(标准版)

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The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 of Wuhu municipal government

 

 

 

 

 

 

 

 

 

 

 

 

 

 

 

 

 

 

取水许可审批

 

 

 

 

 

 

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2017年5月

 

项目

标准内容

(一)权

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

适用范围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年取用地表水在70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在500万立方米以下,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

适用区域

南陵县

事项审

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受理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决定机构

南陵县水务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咨询途径

0553—6839378

监督投

诉渠道

0553—6826010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及时间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900——1700   受理。

审批结果及送达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者通过EMS邮递取水许可批复文件。

(二)审

办理基本

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一次性递交申请材料,或者通过市“一站通”平台网络上传材料申请。

2.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

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补正。

3.审查:

    窗口前台审查。

4.决定:

负责人(分管领导)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5.送达:

    申请人前往窗口凭受理通知单领取结果或者通过EMS邮递。

(三)裁

申请条件

1.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年取用地表水在70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在500万立方米以下,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

2.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已完成。

申请接收

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负责接收申请人材料,也可通过市“一站通”平台接收申请材料。

禁止性

要求

无。

(容缺

受理)

1.申请文件;

2.取水许可申请书;

3.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承诺书;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交有关备案材料;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报批稿);

6.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通过书面核查、实地核查(检查、检测、座谈、走访等)、网络检查等方式,加强违法行为监督、整改、处罚力度,并将其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