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取水许可审批相关信息
4取水许可审批.doc《办事指南》(标准版)
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The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 of Wuhu municipal government
取水许可审批
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2017年5月
项目 |
标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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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 力 要 素 标 准 化 |
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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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年取用地表水在70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在500万立方米以下,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 |
适用区域 |
南陵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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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 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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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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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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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南陵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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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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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途径 |
0553—6839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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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 诉渠道 |
0553—6826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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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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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及时间 |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9:00——17:00 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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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及送达 |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者通过EMS邮递取水许可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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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批 流 程 标 准 化 |
办理基本 流程 |
1.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一次性递交申请材料,或者通过市“一站通”平台网络上传材料申请。 2.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 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补正。 3.审查: 窗口前台审查。 4.决定: 负责人(分管领导)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5.送达: 申请人前往窗口凭受理通知单领取结果或者通过EMS邮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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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裁 量 准 则 标 准 化 |
申请条件 |
1.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年取用地表水在70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在500万立方米以下,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 2.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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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接收 |
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负责接收申请人材料,也可通过市“一站通”平台接收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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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 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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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材 料 目 录 (容缺 受理) |
1.申请文件; 2.取水许可申请书; 3.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承诺书;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交有关备案材料;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报批稿); 6.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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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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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通过书面核查、实地核查(检查、检测、座谈、走访等)、网络检查等方式,加强违法行为监督、整改、处罚力度,并将其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