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人民政府
>
公共文化服务
>
行政许可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二级以下文物审批
信息分类: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二级以下文物审批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5-07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批准办事指南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8084/202011-00025
信息分类: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二级以下文物审批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07
名 称: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批准办事指南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批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07 14:57
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