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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信息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3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8084/202011-00051
信息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4-30
名 称: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5-04-30 08:54
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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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
60 周岁按规定进行缴费
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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