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6 15:4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做好旧房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