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1-05 16:2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自然人;

    2.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3. 做好安全警示、围挡等防护安全措施;

    4. 申请单位应当在挖掘前自行联系地下管线(煤气、通信、电缆、自来水等)相关部门,对地下管线情况进行调查,在施工时应在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挖掘,防止挖破地下管线,如在挖掘过程中出现地下管线破裂或意外情况时,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险,保证安全,并承担所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