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发布时间:2024-04-21 00:00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网上运行事项办事指南
   (“1”与汇总表的序号统一)(44)(“2”表示子项序号,没有子项可省略)
网上办事项名称
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如该事项分不同的申请条件办理,需列出子项)
网上办事项子项
 
(子项可扩展,只能用“t”勾选一项,没有子项可以不填此项)
责任事项
    1.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建议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职权定价则无受理阶段。
    2.审核环节责任:承办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应当审核申报材料,开展市场调查,收集有关数据,根据需要开展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或专家论证,拟定定价方案。
    3.决定环节责任:作出需要制定价格、需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或不需要制定价格的决定(不需要制定价格的,应在审议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建议人)。
    4.送达环节责任:需要制定价格的由承办处室起草制定价格的决定(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后,制定价格卷宗,并通过报刊、价格网站等媒体对外公示,有建议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建议人。
    5.监督环节责任:制定价格决定实施期满1年,承办科室开展价格执行情况调查;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开展事后评估。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或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的。
    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予以受理,造成经济损失的。
    3.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4.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廉政风险点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成本监审未按照一般技术规范和相关成本监审规定开展,为被监审单位谋取利益。未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价格听证,有暗箱操作的行为出现。
3、决定环节违背集体审议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4、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送达环节不及时或不按要求送达文件。
事项属性
□即办件(当场可以处理完毕)
t承诺件(符合条件,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上报件(仍需上级审批活动结论的,如:审核转报类)
业务类别
其他权力
(对应行政权力中7类和公共服务类)
网上运行类型
网上受理
(选填办理、受理、预约、查询)
联动
(涉及纵向层级审批)
□是  受理起点:□村居  □镇街  □区县
t否
事权级别
(即最终审批权层级)
□市级  t县区级   □乡镇街道(中心)  □村居(社居委)
咨询电话
0553-6823381
(只能留一个号码)
监督电话
0553-6831679
(只能留一个号码)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皖价法〔2015〕107号)。
 
服务对象
t个人  t企业法人  t社会组织  □政府组织
□其他(勾选其他请注明类型)
申请条件
具有法人资质的经营者、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商品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且价格管理权限在市级。
适用范围
□芜湖市
□无为县  □芜湖县  □繁昌县  t南陵县
□镜湖区  □弋江区  □鸠江区  □三山区
□经开区  □大桥区  □江北区 
(填写清楚适用的行政区域范围,芜湖市单指市级)
申报材料
1、提供申请核定服务价格的书面报告或函件——申请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 t原件 或t扫描件
2、申请制定或调整服务价格的成本测算材料,或提供相关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资料;需论证的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申请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 t原件 或t扫描件
3、相关地区同类经营性服务收费的可提供复印件——申请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 t原件 或t扫描件
4、营业执照;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书——相关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 t原件 或t扫描件
5、其他(需提供委托合同、中标书)——申请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 t原件 或t扫描件
(流转方式: □原件  □扫面件 “和/或”关联,“和”必须原件扫面件二者缺一不可,选择“和”不能做到“网上办理”;“或”指线上申请提供扫描件不在要求原件必须提供)
办事程序
1、申请:线上在易企网申请,线下到县发改委(物价局)综合科申请;
2、受理:受理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时限:0.5天)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后,业务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委领导审批(不含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成本审核和听证会的时间);(时限:2天)
4、审批:委领导根据相关科室的意见作出决定,并由委相关科室形成文件(不含会签时间);(时限:1天)
5、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范围内通知服务对象,并请服务对象核对和确认。(时限:0.5天)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如无法定期限请填0)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小于法定时限,且等于办事程序各环节时间之和,无法定期限除外)
现场勘查
□是  勘查次数:□无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注明次数)
t否
联合办理
(相同层级不同部门审批)
□是  联合办理部门:
t否
 
定期受办
□是  定期时间:        
t否
收费情况
□是  t否(选择是,需填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发件
t是  发件类型:□证照t批文□其他(勾选其他请注明类型)
名称:对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核定
□否
发件详细地址
南陵县县政府三楼发改委(物价局)综合科(如果最终发件部门是市直或区县直部门有多个点发证,需逐一填写地址具体到某某路某号;最终发件部门是镇街或社区的如上填写,具体地址需要进系统进行维护)
是否EMS收件
□是  部门收件姓名:      部门收件人手机号码:
部门收件人地址:(特别说明:如有多点收件,需逐一填报上述信息。)
t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