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市监所举办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培训会
为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升级、改造,提高小作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7月29日下午,南陵县籍山市监所举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培训会,辖区20名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该所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小作坊生产规范(试行)》等法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并结合散装白酒抽检不合格、非法添加等案例,就食品小作坊整治规范、非法添加或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卫生条件等作讲解和要求,并详细说明小作坊申领条件、登记流程、整治验收标准。培训会上,各食品小作坊负责人现场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食品小作坊要做到“三个合法”:一是生产资质合法,只有取得《营业执照》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方可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二生产过程合法,所有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要按相关标准执行,且在生产过程严禁非法添加或超剂量、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三产品形式合法,上市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加贴符合标准的食品标签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