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转让方(南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我所于2020年8月11日发布的《南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辆汽车转让公告》(长交所公字[2020]第343号)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