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09:28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以及《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芜政务办〔2020〕2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发布格式

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的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详见附件1)发布2020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全面、数据翔实。编写年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1的注意事项。

各镇、各部门需采用图片、图表或动漫等形式制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图解或视频,插入在文字版上方,作为一条信息发布。(参见县政府办2019年年报形式http://www.wuhu.gov.cn/public/column/6603411?type=3&action=detail&nav=3&title=2019)

(二)发布时间和途径

各镇、各部门应当在2020年1月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年报”目录发布本单位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报送格式

2020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中的二、三、四部分的统计表格,各单位年报的数据需要与统计表的数据保持一致,报送格式详见附件2,报送数据为全年数据。

(二)报送时间

各镇、各部门应当在2020年1月31日前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的“工作推进”栏目发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三)报送方式

县编办负责统计汇总县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上一年项目数量及本年增减情况;县司法局负责统计汇总全县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数量、本年新制定数量;县财政局负责统计汇总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以上数据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各镇、各部门应将2020年全年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联系人:邹靓;电子邮箱:136008042@qq.com。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含注意事项)

2.2020年全年(XX)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陵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含注意事项).doc

附件2:2020年全年(XX)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