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防办关于印发全县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16:31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南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430

 

(联系人:叶伟杰;电话:6831260,18155385625

 

 

 

 

全县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的行为,确保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根据《芜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芜湖市林业局 芜湖市公安局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森防办〔20217号)精神,县森防指办公室决定分两个阶段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寺庙烧香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严防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 组织领导

在县森防指的领导下,成立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森防指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凌会文为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克剑、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副局长何保平、县应急局副局长王勇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 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森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配合。

(二)坚持依法治火,防治结合。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三)坚持底线思维,警钟长鸣。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时准确分析森林火险形势,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把握工作主动权。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总结短板不足,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保障。

四、行动步骤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本次野外火源专项治理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531日。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920—1220日,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宣传月,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面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五、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1.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2.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打击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花炮等违规用火行为。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3.野外吸烟。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主要是对入山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入山,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

4.其它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5.其它非生产性用火。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乡村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加强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治理群众不规范烧香引发森林火灾问题。

6.“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督促各地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其它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不规范烧香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保持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力求取得实效。

(二)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源头管控。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围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找准问题根源。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和重点人群,紧盯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寺庙烧香用火和进山入林游客等,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切实增强监管能力水平。

(三)突出宣传引领,强化警示教育。要结合实际,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严肃火案调查,切实加强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工作,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全面提升打击违规违法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

(四)推进长效治理,完善制度建设。要认真开展森林火灾的评估工作,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长短结合,堵疏结合,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要与毗邻地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构建信息共享、队伍共建、边界共管、联防联控的森林防灭火协作体系。

专项行动期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公安局要在对应时间节点前汇总材料报送县森防指办公室,分别于202157日前报送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6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26日前报送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12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县森防指办公室、县应急局联系人:叶伟杰;联系电话:6831260;邮箱:348791228@qq.com

 

    附件:1.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2.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内容

数量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派出监察组数量(个)

 

设立检查站(含临时)(个)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排查火灾隐患(处)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整改火灾隐患(处)

 

发放宣传品数量(件)

 

悬挂标语(条)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

 

发送短信(条)

 

查处、制止违规用火数量(起)

 

罚款金额(元)

 

行政处罚人员(人)

 

刑事处罚人员(人)

 

追责问责人员(人)

 

其他成效

 

 

 

附件2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内容

数量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接收火警数量(起)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受理案件数量(起)

总数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总数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

(人次)

总数

 

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

 

逮捕

 

移送起诉

 

教育、劝阻人员

 

罚款人金额(元)

 

追责问责人员(人)

 

其他成效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报:市应急管理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5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