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人民政府
>
救灾
>
灾害救援
>
灾害处置
信息分类:
灾害处置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5-20
文 号:
南应急〔2021〕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5-2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非煤矿山及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8084/202105-00227
信息分类:
灾害处置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5-24
名 称: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非煤矿山及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南应急〔2021〕16号
关
键
词: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非煤矿山及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16:46
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附件
附件3: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监察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