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农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籍山镇人民政府、烟墩镇人民政府:
《南陵县老农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南陵县老农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己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镇,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南陵县老农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依申请公开)
2.南陵县老农业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依申请公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