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5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