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1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试点项目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关于申报实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的通知》(农政〔202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2021年7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销售的有机肥数量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
举报监督电话:0553—6814500(县农业农村局)
0553—6829253(县财政局)
附件:南陵县2021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审核情况表.doc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