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元旦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1:4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各非煤矿山企业、民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近期安全防范会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元旦佳节。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元旦假日期间(2022年1月1日-3日)民爆公司不得向非煤矿山企业销售火工用品,由公安部门将矿山炸药库内火工用品全部封存,非煤矿山企业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二、各非煤矿山企业、民爆公司将元旦假期值班值守表报有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值班值守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岗位。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三、元旦假日期间,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宣传、设备维护检修、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