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事指南
办事项名称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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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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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行政审批 业务 |
网上运行类型 |
网上受理 |
联系电话 |
0553—6823036 |
监督电话 |
0553—6825972 |
法定依据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三条; 2.《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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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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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 2.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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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市政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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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书;申请表一份;(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3年内;城市交通要道、大型公共场所,不得破挖,因特殊需要须报县政府批准)--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R原件R扫描件 2、提供规划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提供; 流转方式:R原件R扫描件 3、有关设计文件(新建、扩建、改建的,需提供1:1000或1:500地形图二份);--设计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R原件R扫描件 4、特殊地段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R原件R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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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 2、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县市政所;(时限3个工作日) 4、审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时限1个工作日) 5、发证: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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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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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件 |
R是名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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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寄件详细地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