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4 08:45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66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拨我县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1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万元,省级资金8万元。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于120日完成了全县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现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向县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53-6831260

公示时间:2022124-2022129日。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5012

   附件:1.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表

         2.南陵县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汇总(公示)1.24.xlsx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2124

附件1:

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表

 

序号

单位

建议分配金额(万元)

小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1

籍山镇

24.00

1.00

25.00

2

弋江镇

24.00

1.00

25.00

3

许镇镇

24.00

1.00

25.00

4

三里镇

11.00

1.00

12.00

5

何湾镇

19.00

1.00

20.00

6

工山镇

11.00

1.00

12.00

7

家发镇

9.00

1.00

10.00

8

烟墩镇

6.00

1.00

7.00

9

合计

128.00

8.00

1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