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陵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1:12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南陵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告

 

 

申请条件:

凡在我县家庭人均月收入2150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以下的城镇户籍家庭成员,或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本县户籍人士(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棚户区改造居民、受灾群众、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和医生、教师以及其他有住房需求的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

我县保障性住房实行常态化受理,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提交申请: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个人)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所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4、申请人一张一寸照片;

5、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需提供所在村居出具的证明。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单位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社保缴费证明及委托书前往保障大厅受理平台申请。

受理登记:

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核对申请表签名情况,核查《申请表》填写符合要求规范;

    三、受理申请材料,录入申请表信息;

    四、宜居公司将申请材料整理、建档、录入。

签约入住:

一、申请人到县宜居公司签订租房合同,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费;

二、申请人持《入住通知书》、《南陵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缴费收据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

 

特别提醒:

我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在县宜居公司(经济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和各镇人民政府,未委托其它任何单位办理保障性住房申请业务,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