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工作方案》解读
2020年4月16日,省司法厅印发并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司法部专门印发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制定过程
司法部《实施方案》已对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做出了比较全面和具体的部署,省级层面主要是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因此,《工作方案》起草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司法部《实施方案》要求,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确定牵头处室和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初稿形成后,征求了16市司法局和厅办公室、普法治理处、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职业资格处、装备财务处、科技信息处和省法律援助中心等8个处室、厅属单位意见。在合理吸纳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定稿。经2020年4月13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4月16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针对我省实际,《工作方案》任务分工从业务统筹、科技支撑、经费保障、热线运行四个方面进行,共分18项。其中,业务统筹由厅法律服务处及相关法律服务管理处室牵头,包括制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加强实体平台建设、加强服务监管等7项。科技支撑主要涉及的是优化、完善、升级安徽法律服务网,实现以安徽法律服务网为统领下的“一网通办”,由厅法律服务处、科技信息处牵头,包括网络平台统领、数据汇集分析、网络信息安全等9项。经费保障由厅装备保障处牵头,主要是加强财政保障1项。热线运行由省法律援助中心牵头,主要是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项。
《工作方案》实施内容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实施网络统领工程。包括以网络平台统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其他服务终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任务工单管理系统,总结、优化“综合受理、统筹分配、分类处理”的服务流程,强化电子跟踪、预警管理。
第二部分,实施数据汇集工程。包括推进省级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数据搜索能力,强化大数据分析,开展当事人法律服务档案系统。
第三部分,实施均衡发展工程。包括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指挥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窗口相互整合、一体运行。
第四部分,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包括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对“三大平台”服务人员、村(居)法律顾问统一培训、统一考核,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拓展、完善安徽法律服务网和各业务系统功能,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
第五部分,实施保障巩固工程。包括加强财政保障,加强运营管理,建立质量监督评估体系、服务评估体系,加强各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信息安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