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给付类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2-01-01 11:46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潘牡红 字体:【  

行政给付

民生工程医疗救治结核病项目

《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
、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审查。
    3
、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并组织救治。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
、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治疗、回访。
    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责任;
   1
、对符合救治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
、对符合救治条件的申请人不积极组织救治的。
   3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4
、在受理、救治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5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行政给付

民生工程医疗救治艾滋病项目

《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
、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审查。
    3
、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并组织救治。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
、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治疗、回访。
    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责任;
   1
、对符合救治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
、对符合救治条件的申请人不积极组织救治的。
   3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4
、在受理、救治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5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行政给付

乡村医生退出生活补助

南陵县乡村到龄自愿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
、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审查。
    3
、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标准给予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
、事后监管责任:向财政局提供人员名单,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办理退出的。
   3
、不依法应当公示退出人员信息的。
   4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