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现制定了《南陵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南陵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4日
南陵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426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抓好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聚焦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引进培植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培训与服务衔接,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2022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员(粮食种植大户、特色农业种植大户、稻渔种养大户)200人;专业生产型人员(畜禽养殖户、食用菌种植户)10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农机手)50人(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水稻主导产业,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果蔬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加强畜禽产业培训,提高生产供给能力。聚焦水产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大力培养现代渔民。
(二)聚焦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加大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开设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课程,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在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专题培训中,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所在镇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
(三)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开展调解仲裁、电商营销、数字农业、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在乡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帮助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培养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
(四)支持农民提升受教育水平。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用好高职扩招、“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政策,不断提升学历层次。积极争取学费减免等补助政策,支持涉农院校探索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争取评价费用补贴政策。依托科技小院等模式引导涉农高等院校下沉服务,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
(五)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农业转基因知识科普宣传,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
(六)因地制宜实施四项专项行动。一是大豆油料扩种专项培训行动。开展油菜等作物冬闲田扩种和产量品质提升技术培训。二是耕地质量保护专项培训行动。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还田等综合措施开展技术培训,促进耕地地力提升。三是机械强农专项培训行动。面向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提升农机管理、服务和应急能力。面向专业农机手开展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水平,减少机收损失。四是职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行动。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机衔接,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工作任务
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育任务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育机构承担。实行分层分类全产业链培育,主要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
(一)遴选培育对象。
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农二代等人员。
1.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提高经营管理、就业创业、服务乡村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农村创业创新者主要包括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能工巧匠等返乡入乡在乡创业人员等;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专业生产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技能服务型重点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提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水平。
遴选程序:培育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镇逐级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二)优选培育机构。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育机构,并与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合同应明确培育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培育机构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安排师资和选用教材。授课教师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中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和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报刊。
(三)丰富培训内容。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2022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课程。
各培育机构要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四)创新培育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附件2)。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育。培育结束后,由培育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严格培育管理。加强培育政策宣传,对本县农民培育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遴选审核培育对象(附件3)。培育机构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依据本级实施方案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实施。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上第一课)、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附件4)、满意度评价制度(信息管理系统评价)。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培育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对培育机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六)强化延伸服务。充分调动和集成各种政策、资源和要素,在金融保险、信贷担保、产业扶持、示范创建等方面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高素质农民倾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或师资跟踪指导服务学员机制。积极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交流。
五、资金安排
(一)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县农业农村局。具体执行过程中按“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要求管理。以上经费不含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
(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培育机构。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育任务和通过规范程序确定的培育价格,依规将培育资金预拨到培育机构;培育结束后,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三)资金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建立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将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统筹谋划,认真按照制定的县级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财政沟通会商,加强本部门内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加大对培育机构的工作指导,加大实地督导力度。
(二)完善培育体系。统筹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统筹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引导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有序引导符合要求的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培训基地。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实践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级师资库,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支持科技特派团成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自编教材和多媒体教材。运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创新培育机制。要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开展培育机制。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产业发展结合机制。支持学员参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业职业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四)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一是实行备案制。县级实施方案、培育机构承担任务汇总表(附件6)于5月底前报市,由市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二是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实行月报告制度(附件5),每月底将当月培育进展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充分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实现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机构、师资、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以及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三是实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县级自查和参与省年度绩效考核。要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五)强化总结宣传。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县培育工作总结于12月初前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效。每年向省农业农村厅至少报送1篇典型宣传材料,积极营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0553-6814500;电子邮箱:3066587569@qq.com。
附件:1.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2.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3.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4.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5.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6.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附件1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序号 |
市、县 (市、区) |
合计 |
经营管理型人员 |
专业生产 型人员 |
技能服务型人员 |
农业经理人 和现代青年 农场主 |
74 |
南陵县 |
350 |
200 |
100 |
50 |
|
附件2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育类型 |
培育 层级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
综合 素养 |
专业 技能 |
能力 拓展 |
实习 实训 |
线上 学习 学时 |
|||||||||||
经营管理型人员 |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 |
市县级 |
≥128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5 |
≤24 |
|||||||
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 |
|||||||||||||||
农村创业 创新者 |
市县级 |
≥128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24 |
||||||||
专业生产型人员 |
县级 |
≥48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8 |
||||||||
技能服务型人员 |
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半天不超过4个学时。
附件3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
家庭人口 |
|
家庭人均纯收入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培育类型 |
|
专业 (产业、岗位、工种) |
|
||||||
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__________市、县(市、区) 培训班期: 培育机构(盖章):
培育类型 |
|
培训班人数(人) |
|
培训起止日期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专业(产业、岗位、工种) |
家庭住址 |
固定电话 |
手机 |
培训时间 |
学员 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培育机构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
注:“专业(产业、岗位、工种)”栏,参照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分类填写。
附件5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月)
__________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市、区) |
目标 任务 (人) |
完成培育人数(人) |
完成率(%) |
合格 人数(人) |
合格率(%) |
|||||||||
经营 管理型人员 |
其中 |
专业 生产型人员 |
技能 服务型人员 |
其中 |
|||||||||||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 带头人 |
其中 |
农村创业创新者 |
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 带头人 |
农产品电商人才 |
农机手 |
退捕渔民 |
|
|
|
||||||
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用Excel格式上报。
附件6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________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县(市、区) |
培育 机构数 (个) |
培育机构信息 |
承担培育任务(人) |
||
经营管理型人员 |
专业生产型人员 |
技能服务型人员 |
|||
|
|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
|
|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
|
|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注:“培育机构信息”一栏中,每个机构信息在一个单元格填写,“名称”要填写机构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