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失业登记办事指南(2025)
一、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芜人社秘〔2020〕125 号关于印发《芜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的通知。
二、服务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本通知所指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三、失业登记申请人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四、失业登记申请人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五、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六、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失业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人社部 12333、皖事通app等平台向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并提交真实性承诺;
2.受理事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并通过短信等适当方式主动反馈办理结果。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
八、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3个工作日;线下办理现场办结;
九、办理地点(方式)
现场办理地点南陵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阳光就业服务大厅、皖事通app、人社部12333平台申请。
十、办理结果告知
窗口告知/网页查询显示
十一、咨询电话
0553-65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