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主动果断合理处置食品厂燃煤污染问题
近期,何湾镇环保站环境监督员丰光江在开展环境专项网格化巡查时,发现该镇叶记食品厂存在燃煤现象,对周边居民生态环境存在着一定的污染,且与前大气染污治理禁煤等政策相抵触。他讯速将此事报告该镇分管副镇长。该镇立即派出工作前往叶记食品厂调查情况。经查,该厂在生产时,燃煤情况属实,何湾镇环保站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燃煤,并将现有燃煤及时清理掉,改用生物质清洁能源。该食品厂于2月底前对原燃煤炉灶进行了改造,购置安装了秸秆颗粒焚烧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对原有燃煤已全部进行了清理,原燃煤对周边空气造成污染的状况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