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及申报条件流程

发布时间:2022-07-21 16:22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一、紫云英人才租房补贴

根据《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1〕66号),对在芜(包括我县)暂无自有住房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35岁以下的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申报条件为: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未婚者本人名下无房即可,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4.申请人于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落户我市,就读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5.申请人正在租住公租房、人才公寓的不享受此政策。

申报流程为: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线上申报,每月1日-20日申请人通过“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公租房补助

如果您在我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南陵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租住公租房及租金补贴实施细则》,可享受最高每月租金86%的租房补贴,租金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为:1.在我县无自有产权住房;2.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并在我县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已签订承租合同、实际入住县城区公租房。

申报流程为: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在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和县城区的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县住建局申请,其中在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在各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辖区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各镇人民政府申请。

三、租赁补贴

如果您在我县租住市场租赁住房,根据《市住建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19〕114号),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标准为3元/月/平方米,每月可补贴15平方米,累计补贴期限为24个月。

申报条件为:1.在我县无自有产权住房;2.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并在我县建立社会保险关系;3.已签订承租合同。

申报流程与上述公租房补助申报流程一致。

四、南陵县“筑梦春谷”人才租房补贴

根据《关于实施“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试行)》(南发[2021]24)文件精神,对企业新引进的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E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限36个月,此项租房补贴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制定中。

以上补贴,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