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县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包保责任人意见的函及起草说明
关于征求南陵县地下矿山及尾矿库
包保责任人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10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矿安皖传〔2022〕11号)以及《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2〕1号)文件要求,建立县政府领导、县监管部门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并在主流媒体或者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现结合我县实际,拟订了《2022年度南陵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包保责任人一览表(征求意见稿)》《2022年度南陵县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一览表(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4月22日下班前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修改意见纸质版及电子版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陶伟杰 电话:6823420
邮箱:157******1qq.com
附件:1、2022年度南陵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包保责任人一览表(征求意见稿)
2、2022年度南陵县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一览表(征求意见稿)
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101号)
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矿安皖传〔2022〕11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pdf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南陵县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