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撤回“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芜湖殷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芜湖泽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施工建设。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南陵县教育局在报批过程中只填写了施工单位“芜湖殷港建设有限公司”的信息,没有将联合体成员“芜湖泽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息进行及时审报,为真实有效的反应建设五方主体的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南陵县教育局向我局申请撤回“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已颁发的三本施工许可证: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340223202206210401);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食堂、风雨操场、综合楼、图书室、报告厅(340223202206210301);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门卫1、门卫2、门卫3(340223202206210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我局同意撤回上述三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40223202206210401、340223202206210301、340223202206210201)。自作出撤回决定之日起,该施工许可证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