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二、事项简述: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伤诊治的初、复诊就诊病历,出院小结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此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南陵县社会保险中心、芜湖市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0553-6817969 0553—682338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53-681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