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9 11:5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二、事项简述: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伤诊治的初、复诊就诊病历,出院小结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此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南陵县社会保险中心、芜湖市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0553-6817969 0553—682338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53-681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