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新许[2022]第2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陵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件
南广新许[2022]第2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陵县子欣书店:
本行政机关于 2022年 9月1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经营地点出版物零售及网上出版物零售经营申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同意《南陵县子欣书店》投资人秦玉凤的申请,发放《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主管部门(盖章)
2022年9月5日
送 达 回 证
受送达单位(个人) |
南陵县子欣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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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
收件人签名 |
送达日期 |
送达人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广新许【2022】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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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民 凤宁春 |
备 注 |
准予申请人申请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江南国际综合市场A6栋106号”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营业场所设立。 |
注:他人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与被送达人的关系。
送达地点: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72窗口
送达方式:当面送达
行政机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