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弋江所10.19)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送时间:2022年10月19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南市监处罚〔2022〕414号 |
芜湖乐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芜湖乐喜食品有限公司 |
91340223MA2TAGFX0K |
饶琴 |
芜湖乐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予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48元;2.罚款5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地址:南陵县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六楼)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缴款。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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