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市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今年入夏以来的高强度区域性高温少雨天气导致全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干旱灾害。为贯彻落实省应急厅关于冬春救助工作的部署和《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现下达市级冬春救助资金1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区划 |
分配金额 (万元) |
无为市 |
6.5 |
南陵县 |
3 |
湾沚区 |
2.5 |
繁昌区 |
2 |
相关县市区应参照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分配使用市级冬春救助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市级冬春救助资金严禁挪作他用,且必须在2022-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一同分配发放给前期摸排的冬春需救助人员,原则上必须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到户。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