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美好乡村水利工程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11:13信息来源: 南陵县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刁午诚 字体:【  

于印发《南陵县美好乡村水利工程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美好乡村水利工程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 研究制定《南陵县美好乡村水利工程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南陵县美好乡村水利工程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5年5月10日

 

 

 

 

 

 

 

 

 

 

南陵县美好乡村水利工程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美好乡村水利工程建设整合项目资金 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小型水利工 程改造提升奖补办法》(财农〔20131978号)等省市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美好乡村水利工程建设整合资金,是 指整合水利工程结余资金和相关水利专项资金承担的美好乡村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美好乡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招标确定建设单位 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按照自建方式建设的,根据招标确 定有资质测量单位测量的量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 整合各项目结余及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为经县美好 办、发改、财政、水务批复确定的美好乡村建设点按照“四自” 方式建设的水利工程,如塘、河沟清淤整治、美好乡村点供水管网 改造施工费等。招标类水利工程如塘、河沟清淤整治、供水管网 采购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管材资金。

第五条补助标准。

美好乡村点水利工程补助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注

1

清淤

M3

6

 

2

干砌石

M3

150

 

3

浆砌石

M3

269

 

4

C15

M3'

380

 

5

C20

M3

480

 

6

C25

M3

550

 

7

C30

M3

580

 

8

钢筋

5500

含安装

9

草皮

M2

2. 5

方格式

10

土方挖运

M3

9

1km

11

土方挖运

M3

13

2 km

 

 

美好乡村点供水管网改造施工费补助标准

序号

管材规格

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注

1

PE02O

M

2. 86

 

2

PE032

M

3. 1

 

3

PE05O

M

4. 22

 

4

PE063

M

4. 49

 

5

PE075

M

5. 67

 

6

PE09O

M

6. 72

 

7

PE011O

M

7. 5

 

8

PE016O

M

10. 84

 

9

PE02OO

M

13. 5

 

10

PE025O

M

21. 48

 

、补助资金管理

第六条 资金拨付。根据下达年度任务,在工程开工后,县 水务局、财政局按下达计划投资数预拨县级补助资金的40%。自建 类项目安排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开工前后进行测量,确定工程量, 任务完成后,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各工程补助资金总额,由镇向县 水务局申请补助,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再拨至工程资金总额的70%; 工程经县美好办组织县级验收合格后拨至工程资金总额的85%, 款待审计后一次性拨付到位。招标类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第七条资金使用。各镇要按照工程类型和工程量,细化补 助内容与标准,全面实行公示制,统筹安排使用补助资金。补助 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第八条 资金监管。美好乡村水利工程资金全部拨付到镇财 政,由镇政府管理使用,县美好办、水务、财政等部门依法实施 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资金 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