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经济开发区大工山路延伸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委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南陵经济开发区大工山路延伸段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及附件资料收悉,根据专家审查和复核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设计优化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内,起点S457,终点洪湖水系,长380米,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等。
二、同意项目工程概算。
项目上报概算630.91万元,核定概算总投资505.67万元,核减124.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87万元,其他费用32.92万元,预备费24.08万元。
三、请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概算,节约投资;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严格劳动安全、消防、环保等措施。工程施工等按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概算核定表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