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大道(龙池路-秋浦大道)一期工程施工信息









承诺函
我单位监理的2021年经开区北区小学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现做如下承诺:
1、同意严格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地方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自觉接受并全面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同意执行“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挂靠本企业从事该工程的监理任务”条款。
3、同意执行“每个标段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不得少于2人(包括总监),其中总监为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更换,如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且处以1万元的违约罚款,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适时配置,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条款。
4、同意“总监离开现场应事先与发包方项目负责人书面请假,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凡遇施工重要节点、工程相关检查及会议、工程隐蔽验收等重要环节,不得请假”条款。
5、同意“监理单位应严格规范监理行为,履行监理职责,凡发现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把关不严、控制不利,造成隐患的,每次罚款2000元”条款。
6、同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做到不损坏国家和集体利益,不与业主、施工单位、学校发生请客、送礼等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杜绝违法乱纪等行为”条款。
承诺单位:安徽宏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