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幸福河西七段堤防加固工程变更会商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3-03-24 16:50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2022128日,县发改委(公管局)牵头召开工程变更审查会议,县财政局、水务局弋江镇、何湾镇、籍山镇等单位参加会议。与会单位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南陵县幸福河西七段堤防加固工程变更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南陵县幸福河西七段堤防加固工程变更

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县水务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肇家埠段堤防加固及退堤全长2.1km,其中堤防退建长1.4km,堤防加固长0.7km。项目中标单位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163月开工,20179月完工。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8658753元,送审价18171982.91元,审核价16733248.57元,总体核减1438134.35元,核减占比-7.7%

2.工程变更种类和原因

重大工程变更:堤防主体工程分部核减900036.65元,占合同价比例-4.82%

原因

在开展清单、控制价编制时,施工场地未清表,能测到的实测断面较少,造成工程量清单存在较大误差,根据工程原始测量断面段、竣工测量断面及影像资料等,审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价;根据工程结算要求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规定,结算工程量须以实际发生的有效工程量为准。

该分部均按图纸设计断面完成,未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核减主要原因为清单量偏大,图纸原堤长2106m,退堤后部分段裁弯取直后实际长度为1939.4米,造成该分部内的子项如堤身土方加培、堤基清淤、堤后填塘及堤身草皮护坡的工程量减少及投资核减。

3. 会商建议

经与会单位审核商议,项目变更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造价单位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清单控制价编制工作时不深不实,与项目实际施工出现较大偏差,县水务局已对该企业做出3个月禁止在南陵县水利市场承接清单、控制价业务。变更程序较为完备,建议原则同意项目变更,县水务局要根据《芜湖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开展合同履约评价,记录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补充完善资料后,按照《南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南政〔201722号)规定向县政府履行报批手续。

 

参会单位、人员:县发改委(公管局)奚凌、陈自然,县财政局张波,县水务局王劲旅,弋江镇许俊斌,何湾镇朱海龙,籍山镇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