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这“八条不能买”得知道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孝敬长辈,少不了拎个“大礼包”。食品是大礼包中的必备,如何选购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1月17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八条不能买”建议。
一、无证无照经营店的食品不能买。当您选购食品时,尽可能选择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如果购买的食品是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摊贩或流动商贩处购买,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将很难追偿或索赔,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二、食品标签内容不全、模糊的不能买。食品包装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可能不是合法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三、感官不好的食品不能买。感官不好的食品是指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结块、异物、发粘、返砂、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等现象。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产品。
四、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不能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对食品采取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等手段,使食品质量降低,有的甚至带毒,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最好到正规的店铺购买,以防上当受骗。
五、露天经营的食品不能买。露天经营的食品一般情况下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其食品极易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
六、过期食品不能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过期,食品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失去原有的风味和滋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后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还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七、无“蓝帽”的保健食品不能买。购买保健食品除了看生产日期、厂家等,还要看外包装上的“蓝帽”标识。无“蓝帽”的食品不是保健食品,不能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八、声称能治疗预防疾病的保健食品不能买。保健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每款保健食品都有其特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选购保健食品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按需采购。凡声称有疾病预防、治疗等作用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为了身体健康,建议广大消费者采购食品和保健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等场所采购。为方便记住,采购时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查看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