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执法大队6.21)

发布时间:2022-06-21 16:53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南陵县市场监管局                                                                            报送时间:202262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

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南市监处罚〔2022〕185

 

南陵城东安康医院在治疗室的急救药品箱内存放过期的药品

南陵城东安康医院

52340223MJB10532X9

管大宏

当事人在治疗室的急救药品箱内存放过期的药品,货值金额34元,无违法所得违反《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过期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2支;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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