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执法大队6.21)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南陵县市场监管局 报送时间:2022年6月21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 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南市监处罚〔2022〕185号 |
南陵城东安康医院在治疗室的急救药品箱内存放过期的药品案 |
南陵城东安康医院 |
52340223MJB10532X9 |
管大宏 |
当事人在治疗室的急救药品箱内存放过期的药品,货值金额34元,无违法所得,违反《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过期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2支;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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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执法大队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