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陵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的通知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举行南陵县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8:30在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市民服务中心4025)举行,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内容
南陵县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 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
三、听证会参会条件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听证会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17日
(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市民服务中心4031室)。
联系电话:0553-6820017
特此通知。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