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或名称变更/身份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15 09:18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设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

2.《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分则10.2.1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实施机构: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证明身份变更的材料(原件)

七、特别提示

1.第4项一般包括:公安或工商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名称更改材料;民政部门或军人所在部队为军人出具的身份证明类型变更材料、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材料等。

2.一代身份证升级为二代身份证,由15位升至18位,原号码不变。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3.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无需提交。

八、网办深度:

九、到现场次数:1次

十、服务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涉企登记1小时

十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南陵分厅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南陵县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审查: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决定: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定登簿。

5.办结(送达):制证、发证。

十二、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关于减免涉企不动产登记费用事项的通知》(南自然资规函202231号

2.收费标准:(1)证书工本费10/本;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3)其他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和金融企业)免收登记费。

十三、物流快递:支持免费物流快递

十四、办公地点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西大厅(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十五、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6822070

2.监督电话:0553-6820997

十六、申请接收方式

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窗口提交申请

十七、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