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全县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10:16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纪乐乐 字体:【  


各中小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2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全市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芜教德〔202215号)要求,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现就集中开展好劳动教育宣传周(59日至515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快乐劳动、幸福成长

二、宣传重点

“快乐劳动、幸福成长”为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养成主动劳动、坚持劳动的良好习惯,培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创新实干、敬业奉献的劳动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价值追求,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三、宣传形式

1.组织学习宣传《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育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劳动课程独立设置。各中小学要围绕《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全体教师开展培训深刻认识劳动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和分学段课程内容,切实发挥劳动课程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推动育人方式转变,提高育人质量。

2.组织开展劳动实践集体活动。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各类劳动教育资源作用,开展一次劳动实践活动。学校可结合劳动常规及学期劳动任务单,组织开展卫生打扫、垃圾分类、校园绿化、环境美化、图书整理等集体劳动。中职学校可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劳动实践和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

3.组织开展家务劳动主题活动。各中小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务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区宣讲、网络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 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学校要制定完善家庭劳动清单,鼓励家长和学生共同选择一两项固定的家务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期间,学校可通过主题班会、撰写周记、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组织学生展示分享家务劳动的心得感悟。

4.组织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特别是身边的普通劳动者事迹,让师生在校园里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 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5.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各中小学要通过传统媒体、新闻网站和微信群等新媒体,集中宣传劳动教育有益经验和做法,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可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等方式,全面做好劳动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劳动教育工作。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各中小学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2.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中小学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时,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开展集体活动时要依据学生身心情况,注意劳动强度、时长,关注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鼓励购买劳动实践活动相关保险,保障实践活动正常开展。

3.多方优化实践教育资源。中小学在开展活动时,可以挖

掘学校、家庭内部劳动教育资源,建设“校园生活馆“快乐农场”等,鼓励家庭开辟阳台、露台“种植角”。要发挥各级各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满足多样化的劳动实践需求。

各直管学校、中心学校和民办学校请于512日前将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及活动现场图片(2-3张)报县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沈慧珺;联系电话:6839226;电子邮箱:2253664505@qq.com。其他各初中、完小及时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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