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应急管理局局长凌会文解读:《南陵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规范南陵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南陵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研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内容和相关任务要求,结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湖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危化预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于2022年12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目标
规范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危化品应急预案》共包括了八大部分,分别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组织机构和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
《危化品应急预案》首先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指导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危化品应急预案》还规范了组织指挥体系。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在县以下层面,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危化品应急预案》在现场指挥权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在现场指挥权方面规定,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各镇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县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县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市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市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市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电、新闻发布中心,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六、创新举措
《危化品应急预案》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响应分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较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事故,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事故,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采取分级响应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是通信保障,二是队伍保障三是资金保障,四是物资装备保障,五是避难场所保障,六是技术保障,七是治安和交通运输保障,八是医疗卫生保障,九是社会动员保障。
八、解读人、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凌会文
解读机关: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553-683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