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后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漳迎街二中院内的房地产权证(登记证号:城私字第4460号)、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资国用(1996)第5849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补办,现声明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汪后胜 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