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缓入学材料和流程】关于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2-28 10:54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二、承办机构

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申请材料

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办理流程:

1.学生家长向相关学校书面申请延缓入学。

2.相关学校审核材料。学校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或口头告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或口头告知服务对象应补齐材料。

3.学校上报教育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