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民办学校、幼儿园设立审批材料
1.民办学校、幼儿园申请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筹设的批复 |
2.举办人及校(园)长资格审查资料 |
(1)身份证复印件 |
(2)学历证书复印件 |
(3)职称证书复印件 |
(4)健康证、政审材料 |
(5)其他 |
3.拟办幼儿园资产有效证明材料 |
4.拟办幼儿园规划立项及设计资料,土地、建筑产权证明及幼儿园建筑平面图,功能室分布图,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含抗震设防)。 |
5.设施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 |
6.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室内环境评价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证明 |
7.县卫生、食药部门颁发的卫生保健、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
8.拟聘任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
9.拟聘任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政审材料 |
10.拟聘任教师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
11.验资报告(或投入资金证明) |
12.拟办幼儿园办园章程草案、幼儿园决策机构备案材料 |
13.拟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
14.申报所有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