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11.17芜湖市12345热线平台交办单回复
关于来电人反映南陵县工山镇工山村水厂乱收水费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县发改委和县水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及各镇开征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发改价〔2021〕490号)文件规定,工山镇属于三价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3元/吨(不足4吨的情况仍按照4吨的计价标准进行),而且,工山自来水厂已实现与县城并网,如属于使用转供水的用户,应在原价格的基础上加价0.35元/吨。您所反映的水费价格与该文件规定对应,并不存在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如您长时间不使用户内自来水,请向工山自来水厂申请办理暂停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联系人:南陵县水务局 章胡生 联系电话:0553-6823540
联系人:南陵县工山镇人民政府 潘彬彬 联系电话:1515632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