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教育系统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南陵县教育系统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制定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及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依法监管,学校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夯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学校教学秩序。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各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坚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各学校要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的首位,重点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制、监督举报制、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及洗涤消毒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三)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学校食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各关键环节风险控制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和自查问题整改情况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法定节假日后上学的第一天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建立长效的节后检查机制,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饮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二次供水设施、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管理措施,严防肠道传染病发生。四是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小饭桌”食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无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餐具消毒、卫生条件差、销售三无、过期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宣传与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校园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教师、学生、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要适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学生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在校园内广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各学校要始终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考核通报、回头看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以及管理不力造成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