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人民政府
>
自然资源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管理政策
信息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芜政办秘〔2020〕2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5-25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8084/202005-00128
信息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5-25
名 称: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芜政办秘〔2020〕27号)
关
键
词: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0-05-25 14:42
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