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因学生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等情况需办理转学,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如转学至我县城区学校,请携带学生学籍表、户口本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如转学至我县农村学校,可直接携带户籍和学籍表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