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度文件)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经营场所内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固定日期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对各类食品的包装、质量、有效期等等各方面进行全覆盖式的检查,确保销售的食品不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6、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